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短期借款可分为担保借款和无担保借款两种形式。
担保借款又分为保证借款、抵押借款、质押借款。保证借款是以第三人承诺在借款人不能偿还银行借款时,按约定承担责任和连带责任的借款;抵押借款是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财产作为抵押物的借款;质押借款是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作为质物的借款。银行对财务状况较差的公司贷款时,一般都要求有担保。
无担保借款是企业筹资的重要来源之一,银行一般仅对规模大、信誉好的企业提供无担保借款。
信贷限额是银行对借款人规定的无担保贷款的限额。信贷限额的有效期限通常为1年,但根据情况也可展期1年。一般讲,企业在批准的信贷限额内,可随时使用银行借款。但是,银行并不承担必须提供全部信贷限额的义务。如果企业信誉恶化,即使银行曾同意按信贷限额提供贷款,也可能得不到借款。这时,银行不会承担法律责任。
短期借款应注意下列问题:必须根据业务需要编制借款计划,取得借款后按规定范围使用;企业从银行贷款必须有相应的物资保证;短期借款必须到期偿还;按规定利率支付借款利息;短期借款应按借款对象、种类、金额、利率和偿还期分别进行明细核算。短期借款是指企业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下的各种借款,包括企业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款项,是企业的一项重要的资金来源。
借款时应注意的问题:
1、借贷要合法。
2、签订书面协议。
3、当借款人不能如期还款时应及时起诉。
4、要求对方提供担保或要求有一定经济能力的第三人做其保证人,数额较大的借贷还可请公证机关予以公证。
5、有利息的借贷,其利率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。